智通财经APP讯,腾邦控股(06880)公布,于2021年3月11日,该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腾邦集团及腾邦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通知,内容有关腾邦集团于2021年3月8日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决定书。根据决定书,法院决定对腾邦集团、腾邦物流、腾邦资产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启动预重整程序,预重整期间为3个月,自决定书作出之日起计算,法院并指定由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与毕马威企业咨询(中国)有限公司联合担任腾邦集团、腾邦物流、腾邦资产预重整期间管理人。
就本公司董事会所知,截至本公告日期,该事件目前并无对该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业务及一般营运构成任何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