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新金路(000510.SZ)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四川省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2021)川06民初85号】,公司就与成都市新众鑫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被告一)、四川兴能新源科技有限公司(被告二)合同纠纷一案,向四川省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了财产保全。
公告显示,公司诉讼要求为:依法判令被告一支付股权收购款5576.92万元;依法判令被告一支付至2021年2月18日逾期支付股权收购款的违约金155.25万元;及以5576.92万元为基数,以一年期LPR的1.1倍为利率自2021年2月19日至实际付款之日逾期支付股权收购款的违约金;依法判令被告一支付逾期缴纳原协议项下的注册资本金的违约金224.04万元;依法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保全保险费11.91万元;依法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保全费5000元。依法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依法判令被告二对上述被告一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该案涉及金额合计5968.62万元;截至公告披露日,该案件尚未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