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ST东科(000727.SZ)发布公告,于2021年3月12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对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根据《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的通知》(深证上〔2020〕1294号),公司2020年度经营情况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4.3.1条的规定、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暂停上市标准,且公司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13.3条规定的情形,公司已符合申请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13.2.11条规定,公司于2021年3月15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