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聚利宝控股(08527)发布公告,公司较早前收到由新加坡最高法院发出日期为2021年2月23日的传讯令状,View Advance
Limited(作为原告)向公司以及董事会主席兼执行董事刘婉贞女士(作为被告)索偿合共907.38万新加坡元(根据令状相当于5337.5万港元)的款项,指称有关款项为被告应付的投资回报,而有关投资乃原告声称根据一项指称为口头、书面及透过其行为默示达成的协议向公司或其附属公司作出的投资。
公司已审阅有关指控的资料并就有关事宜寻求法律意见,得出结论认为有关指控乃毫无根据,且有关指称协议从未获签订,原告亦从未如指控所称对公司或其附属公司作出任何投资。公司已指示法律顾问就有关索偿辩护,并告知新加坡最高法院其保留权利以恶意中伤、琐屑无聊或无理缠扰或滥用法庭的法律程序为由申请撤销有关索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