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翠微股份(603123.SH)发布公告,公司于2021年3月1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简称“批复”),批复内容如下:
一、同意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20亿元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二、本次公司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首期发行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其余各期债券发行,自同意注册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三、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应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募集说明书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