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中国东方航空股份(00670)公布,2021 年 3 月 22 日,该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东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份有关事项的批复》(东航发〔2021〕33 号),根据《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 财政部 中国证监会令第 36 号)等有关规定,东航集团原则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原则同意公司向东航集团非公开发行约24.95亿股A股股份,融资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108.28 亿元。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总体方案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A 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H 股类别股东大会的批准,中国证监会、中国民用航空华东地区管理局等主管部门的核准后方可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