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ATIONAL ELEC H(00213)宣布,于2017年2月17日,卖方(公司全资附属公司Terence Limited)、买方(独立第三方之个人)及代理(中塬地产代理)订立临时买卖合约。据此,卖方同意出售物业,总代价为1.68亿港元。
买方及代理各自均为公司独立第三方。
该物业位于香港寿臣山道东1号之15号屋,包括其房屋单位、外墙、连接地下室层的楼梯、主屋顶的楼梯、主屋顶及上层屋顶、花园及开放空间、花槽及地下室层的车位15A及15B。
该物业截至2016年3月31日止年度应占除税及特殊项目前后的经审核亏损净额约为234.7万港元。于2017年2月17日,该物业经独立物业估值师评定为价值1.65亿港元。
公告指,完成须在2017年5月19日或之前发生。该物业按“现况”出售予买方,包括各订约方协定的若干家具。完成出售事项后,卖方以交吉方式交付该物业予买方。
经计及集团就出售事项应付有关开支约836万港元后,预计集团于出售事项完成时将获得收益约4200万港元。有关收益乃参考该物业于2017年1月31日之未经审核账面净值后计算得出。
集团目前拟利用出售事项所得款项净额作一般营运资金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