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恒华科技(300365.SZ)发布公告,北京恒华龙信数据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恒华龙信”)系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为500万元,公司持有其70%的股权。为进一步整合资源、优化股权结构,恒华龙信股东陈少坤先生、包海忠先生、李亚女士、刘康先生拟将其合计持有的恒华龙信23%的股权分别转让给自然人江春华先生、方文先生、罗新伟先生、陈显龙先生、胡宝良先生及潘伟先生,转让价格为4元/注册资本,转让价款共计460万元。
根据《公司法》有关规定,公司对上述拟转让的恒华龙信23%的股权享有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基于当前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及业务布局的综合考虑,公司放弃恒华龙信上述股权的优先购买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