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玻璃股份(01108):合肥新能源、桐城新能源及宜兴新能源均完成2020年度承诺业绩

洛阳玻璃股份(01108)发布公告,根据本公司分别与洛玻集团、合肥高新投、华光集团...

智通财经APP讯,洛阳玻璃股份(01108)发布公告,根据本公司分别与洛玻集团、合肥高新投、华光集团、蚌埠院、国际工程、凯盛集团、宜兴环保科技及协鑫集成(承诺方)签署的利润承诺补偿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利润补偿期为2018年、2019年、2020年。承诺方保证,目标公司在利润补偿期实现的实际净利润不低于承诺方承诺目标公司在利润补偿期应实现的净利润。

如果目标公司未达到承诺净利润,则承诺方应依据利润承诺补偿协议下“补偿数额的确定”计算出每年应补偿金额以及应予补偿的股份数量,该应补偿股份由本公司以人民币1.00元(单位下同)的总价进行回购;承诺方持有的通过本次重组取得的本公司股份不足以补足当期应补偿金额时,差额部分由承诺方以自有或自筹现金补偿。

2020年,承诺方承诺的经审计并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合肥新能源为不低于7415.56万元、桐城新能源为不低于2707.27万元、宜兴新能源为不低于4714.75万元。

董事会欣然宣布,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三家目标公司2020年的年度审计报告,合肥新能源、桐城新能源及宜兴新能源2020年度经审计并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11905.29万元、8685.18万元、21743.89万元,合肥新能源、桐城新能源及宜兴新能源均完成了2020年度承诺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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