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天翔环境(300362.SZ)发布公告,公司于今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邓亲华先生提供的四川省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2021)川03执恢2号,因邓亲华先生逾期未偿还融资借款,其被质押的相关股份被法院裁定抵偿债务。
法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裁定如下:将被执行人邓亲华持有的“天翔环境”股票2940万股作价5028.87万元,交付申请执行人湖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抵偿债务5028.87万元。上述股票所有权(或其他权利)自本裁定送达申请执行人湖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时起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