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龙国际(01182)宣布,于2月24日(香港时间交易时段前),胜龙资产控股订立Primus协议,据此,胜龙资产控股将认购约7325.15万股Primus的E类优先股,总代价为2000万美元(相当于约 1.55亿港元)。目前,于全部优先股悉数转换后,但于根据雇员购股权计划及其他Primus认股权证的购股权获行使前,E类优先股佔Primus经扩大已发行股本的约20.82%。
同时,公司与联席配售代理订立配售协议,据此,联席配售代理同意以每股配售股份0.57港元的价格,向目前预期不少于六名承配人配售最多3.37亿股新股份。配售事项所得款项的主要用途为投资提供资金。
配售事项项下最多3.37亿股配售股份占公司于目前全部已发行股本的约19.14%,及公司配售事项完成后经扩大已发行股本的约16.07%。配售股份将根据一般授权配发及发行,因此配售事项毋须获股东批准。公司将向联交所申请批准配售股份上市及买卖。
公司称,投资的所得款项将用于Primus的经营开支、资本开支及其他营运资金,其中包括在中国的商业活动。董事认为,投资将为Primus发展液流电池业务提供资金,对股东有利。
另外,配售事项主要目的为投资提供资金。假设联席配售代理成功配售全部配售股份,则配售事项的所得款项总额将约为1.92亿港元,并作以下用途:约1.55亿港元用于为投资提供资金;约1203万港元用于支付投资及配售事项相关费用及开支;其余部分将用作集团的一般营运资金。每股配售股份的净价约为0.534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