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蒙国际(03688)发布公告,兹提述该公司日期为2014年10月21日、及2016年3月24日内容有关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于2017年2月27日,该公司附属深圳水榭花都与深圳宗新、深圳市燕翰实业(项目公司)、珠江均安水泥及健宁房地产订立终止协议,以终止合作框架协议。
据此,项目公司将于终止协议日期起计15日内向深圳水榭花都支付未偿还担保费571.4万元;深圳宗新将于终止协议日期起计15日内向深圳水榭花都支付回购代价6000万元。
公告称,由于根据合作框架协议的退出机制的条件已获达成,故合作框架协议的订约方同意终止合作框架协议。
公司称,尽管该集团分别于订立终止协议及建筑管理服务协议终止协议后,将不会再参与发展地块及向项目公司提供建筑管理服务,但该集团通过订立合作框架协议得以收取其本金及可观投资回报。因此,董事会认为,终止合作框架协议将不会对该集团的营运、业务或财务状况造成任何重大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