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虹新能源(00438)发布公告,公司及彩虹网版向中电彩虹出售昆山彩虹90%的股权,代价约为现金人民币7143.98万元。建议出售事项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昆山彩虹任何股权。
中电彩虹于该公告日期由中国电子及彩虹集团分别直接持有72.08%和27.92%股权,为中国电子及彩虹集团的联系人,中电彩虹为公司的关联人士。
据悉,公司于2016年5月9日及2016年12月28日所公告,公司向中电彩虹分别转让彩虹配件60%的股权(代价为现金人民币4594.59万元)及铁专线相关资产(代价约为现金人民币465.79万元 )。根据上市规则第14A.81条,前述交易已与建议出售事项合并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