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浙能电力(600023.SH)公告,先前公告披露,公司董事会及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浙能电力受让锦江环境25.62%股份并触发要约收购的议案》。2020年10月12日,公司与相关交易主体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
截至本次交易的最后截止日(《股份转让协议》签署日后六个月届满之日,即2021年4月12日),本次交易的先决条件未获得满足。基于前述情况,公司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的约定,终止受让浙能锦江环境控股有限公司25.62%股份。新加坡证券监管部门对于本次交易终止没有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