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景(01106)发布公告,兹提述该公司日期为2016年11月23日的公告,内容有关建议收购事项。由于若干条件的磋商未于独家期届满前完成,该公司与卖方并无订立正式买卖协议。谅解备忘录已失效并不再具任何效力。
根据谅解备忘录,卖方须即时及无条件向该公司退还诚意金。卖方已与该公司磋商,并已同意透过订立两份贷款协议偿还诚意金,据此,该公司已同意向Siam Air Transport Co.,Ltd.(目标公司)授出贷款,本金总额不超过7200万港元,年利率为10%,为期半年。
于2017年3月1日,目标公司已提取约4070万港元,包括偿还诚意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