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达利控股(00720)公布,公司早于2016年11月29日接获法拉利终止通知,以根据进口及分销协议,终止集团于香港及澳门的“法拉利”汽车进口及分销权,自2017年5月27日起生效。
于接获终止通知后,集团一直与法拉利商讨安排,以确保分销业务顺利有序地过渡。集团认为,有关过渡安排符合各方的利益,并保障集团及法拉利的业务声誉。
于磋商及商讨后,于2017年3月10日,集团与法拉利订立条款说明书,内容有关(其中包括)处理集团现有的法拉利汽车订单、于协议终止日期至2017年9月30日止期间继续提供有限的交付前检验及售后服务。
以及,有关集团分销法拉利汽车的现有主要经营范围的过渡安排,法拉利就(其中包括)提供有关服务及协助实行过渡安排向意达利支付一笔款项。
条款说明书所载的大部分条款均不具法律约束力,惟与保密性、成本及开支以及管辖法律相关的条款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