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ST柳化(600423.SH)发布公告,公司对照《上市规则》13.2.1条关于退市风险警示情形进行了逐项排查,公司因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而触及《上市规则》13.2.1(十)条规定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此外公司也不存在其他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根据《上市规则》中第13.3.5条第(一)项的规定,公司符合申请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
上海证券交易所自收到公司申请之日后10个交易日内,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期间,公司不申请股票停牌,公司股票正常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