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浙农股份(002758.SZ)公告,公司近日收到下属企业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报告,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对其控股子公司浙江惠多利肥料科技有限公司(“浙惠肥料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
公告显示,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在对浙惠肥料公司检查中,发现浙惠肥料公司厂区外东面雨水总排口排出的水体,经采样监测氨氮浓度未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的要求,违反了有关规定,责令浙惠肥料公司改正违法行为,并决定对上述违法行为罚款人民币26万元。
根据衢州市生态环境局的要求,浙惠肥料公司对于雨水中“氨氮”超标排放事宜,积极开展了细致排查工作,邀请环保公司进行现场勘察,沟通问题处理措施,确定了如下整改:
1、露天场地中堆放的含氮原料已全部移入仓库内;
2、在初期雨水处理工程未完工前,初期雨水纳入污水管网经污水处理厂处理合格再排放;
3、选定龙游元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为初期雨水处理实施单位。
浙惠肥料公司已经将上述整改方案向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汇报,目前初期雨水处理工程已经完成了土建部分,将在近期完成设备安装等全部整改工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