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亚(08061)年度净亏损同比减少25%至1770.5万港元

光亚(08061)发布2016年业绩,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为1770.5万港元,同比减少25.3%;基本每股亏损0.35港仙。

光亚(08061)发布2016年业绩,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为1770.5万港元,同比减少25.3%;基本每股亏损0.35港仙。

资料显示,该公司针对印尼破产令提出的司法复核已于2016年9月14日被印尼最高法院驳回。因此,董事认为该公司最终已失去PT First Media Tbk的控制权,First Media 及其附属公司的资产及负债应自2013年3月5日起终止综合入账。

First Media终止综合入账,立即对该公司构成两项挑战:

印尼破产令可能影响该公司能否将此投资变现,因此无法确实变现后可收回的金额。该集团在香港的持续诉讼更可能严重影响能否获取足够长期资金。

该公司并无足够的业务运作或资产,因此无法符合有关规定以支持其上市地位。该公司的诉讼或会旷日持久,所涉及的重大不明朗因素使情况更为严峻。因此,董事会认为在如此情况下难以制定出任何计划,解决缺乏业务运作或资产的问题。

于2016年11月18日,联交所通知该公司,指其已决定根据创业板上市规则进行取消该公司上市的程序,并要求该公司于2017年5月17日前至少10个营业日提交复牌建议,以显示该公司按照创业板上市规则的规定,有足够的业务运作或资产。倘该公司无法于上述限期前提交可行的复牌建议,联交所将取消该公司上市。

于2017年3月2日,董事会透过其财务顾问浩德融资有限公司致函联交所,告知基于上述财务问题,该公司符合创业板上市规则第17.26条的可能性极微,故董事会有意寻求其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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