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天津港发展(03382)公布,于 2021 年 5 月 25 日,天津港发展财务有限公司(该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借款人)及该公司(作为担保人)就最多达 12 亿港元的定期贷款与一家金融机构(作为贷款人)订立一份贷款协议。贷款须于贷款协议日期后满12个月之日悉数偿还。该贷款将先用于悉数偿还现有贷款,及其后用于该集团的一般企业资金需求(包括偿还现有欠付该贷款人及/或其他银行的贷款及用于一般营运资金的需求)。
同日,借款人(作为借款人)及该公司(作为担保人)就最多达 5 亿港元的定期贷款与一家金融机构(作为贷款人)订立一份贷款协议。贷款须于贷款协议日期后满12个月之日悉数偿还。该贷款将先用于偿还现有贷款,及其后用于该集团的一般企业资金需求。
此外,借款人(作为借款人)及该公司(作为担保人)就最多达 5 亿港元的定期贷款与一家金融机构(作为贷款人)订立一份贷款协议。贷款须于贷款协议日期后满12个月之日悉数偿还。该贷款将用于该集团的一般企业资金需求(包括偿还现有贷款及用于一般营运资金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