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骏集团控股(01966):建议继续委任丁良辉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中骏集团控股(01966)发布公告,有关上市上诉委员会于2021年5月27日对独立...

智通财经APP讯,中骏集团控股(01966)发布公告,有关上市上诉委员会于2021年5月27日对独立非执行董事丁良辉指作出公开批评,指其未确保东岳集团(00189)设有足够的内部控制,且未能妥善履行其监控东岳理财业务的职责,因而违反上市规则第3.08(f)条及以上市规则附录5B所载表格向联交所作出的承诺。

董事会已仔细评估针对丁良辉的批评,并认为鉴于并无证据证明批评涉及丁良辉任何不诚实行为或欺诈,且并不对其作为董事的人格、诚信或独立性产生负面影响;批评于任何方面与集团事务无关;及基于丁良辉担任其他上市公司董事的丰富经验和以执业会计师身份在会计上的专业知识,以及对集团的营运及业务的深入了解,表现出其于任职期间可胜任独立非执行董事职务,并能持续为集团的未来策略发展作出宝贵贡献。因此,董事会认为丁良辉继续担任独立非执行董事为适当,而上述事件将不会对集团业务营运及财务状况造成任何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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