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冠豪高新(600433.SH)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国家外汇管理局湛江市中心支局(“外管局湛江市中心支局”)出具的《国家外汇管理局湛江市中心支局关于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A股吸收合并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外汇业务的批复》。
公告显示,外管局湛江市中心支局同意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作为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粤华包”)B股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提供方,按照主管部门批准的吸收合并方案,购汇支付粤华包B股股东出让对价,购汇额度不超过183.67万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