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桥集团(08137)年度业绩扭亏为盈 年内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为7亿元

洪桥集团(08137)发布公告,2016年度公司营业额为3404.5万港元,同比减少70.5%;毛利为88.5万港元,同比减少96.3%;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为7亿港元,与2015年度取得亏损19.85亿港元相比,实现扭亏为盈;每股基本盈利9.04港仙;不派息。

洪桥集团(08137)发布公告,2016年度公司营业额为3404.5万港元,同比减少70.5%;毛利为88.5万港元,同比减少96.3%;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为7亿港元,与2015年度取得亏损19.85亿港元相比,实现扭亏为盈;每股基本盈利9.04港仙;不派息。

公告称,因于2015年12月出售贸易业务而令贸易收入减少140万港元外,锂离子电池业务的营业额减少主要由于中国政府政策有变。

此外,年内公司取得溢利主要归功于Votorantim年内订立和解协议,致使 公司不再有责任缴付第三、四及五期合共3.15亿美元的款项。取而代之,公司承诺支付最高金额达6000万美元的有条件或然付款。或然付款减少令公司年内产生10.39亿港元的非现金公平值收益。

然而,年内确认2.7亿港元的勘探及评估资产减值亏损导致收益大幅减少。扣除9200万港元与减值有关的递延税项抵免后,勘探及评估资产的减值令年内溢利减少约1.79亿港元。

此外,锂离子电池业务的减值亏损1.24亿港元于年内确认。重大减值亏损主要由于山东衡远新能源2016年度表现未如理想,导致预测销售额下调。

智通声明:本内容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智通财经立场。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文中内容仅供参考,不作为实际操作建议,交易风险自担。更多最新最全港美股资讯,请点击下载智通财经App
分享
微信
分享
QQ
分享
微博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