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朗姿股份(002612.SZ)发布公告,公司董事会基于公司发展战略考虑,李春仙女士近期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辞任公司董事及总经理助理职务,将继续担任公司服装业务子公司及分公司董事职务。
经公司董事长申东日先生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并于2021年6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名并增补赵衡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增补议案后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满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