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中路股份(600818.SH)公告,公司于2021年6月18日收到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中路(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路集团”)转来的株洲动力谷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动力谷”)关于同意解除《股份转让协议》的复函,其与动力谷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予以终止。
动力谷因未获得其国资监管部门的批准而无法继续履行,协议解除后,双方无需履行任何在《股份转让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和责任,本次《股份转让协议》的解除双方互不负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