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维港环保科技(01845)发布公告,于2021年6月21日,公司附属广州维港环保科技作为卖方与买方朱新位及田宜新就出售事项订立该协议,据此,买方已同意购买目标公司新疆沃森环保科技的51%股权,对价为510万元人民币(单位下同),于本公告日期,田宜新结欠买方若干金额。根据该协议,田宜新同意代表买方支付对价,以偿付其结欠买方的债务。其中,150万元将由达成出售条件后7个营业日内以现金支付,而余下360万元将由满一周年后七个营业日内偿付,据悉,朱新位持有目标公司49%股权,田宜新持有诚丰科技95%股权,新疆天圣由集团及诚丰科技分别拥有60%及40%,田宜新为新疆天圣的主要股东及董事,亦为公司的关连人士。
公告称,集团于2020年3月收购新疆天圣,新疆天圣主要业务为于中国新疆克拉玛依为石油服务提供商提供环境保护服务,而目标公司主要业务为于中国新疆提供环保技术及设施研发。由于该两家公司位于相同地区且业务性质类似,董事会认为新疆天圣及目标公司于集团内的定位或会重叠。因此,集团计划出售其于目标公司的权益,并将其资源重新分配至新疆天圣。展望未来,集团计划将新疆天圣用作发展新疆油田周边服务业务的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