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越秀地产(00123)公布,就建议分拆越秀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并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独立上市,于2020年12月1日,该公司(作为越秀服务的控股股东)及越秀融资就建议分拆及全球发售订立保荐人协议。
于2021年6月14日,该公司(作为越秀服务的控股股东)、越秀服务(作为发行人)、越秀融资(作为联席保荐人之一)及越秀证券(作为联席代表之一)等就香港公开发售订立香港包销协议。
于2021年6月22日,该公司(作为越秀服务的控股股东)、越秀服务(作为发行人)、越秀融资(作为联席保荐人之一)及越秀证券(作为联席代表之一)等就国际发售订立国际包销协议。
于本公告日期,越秀融资及越秀证券均为越秀企业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而越秀企业则为广州越秀(该公司最终控股股东)的全资附属公司。
全球发售包括于香港初步香港公开发售3696.6万股越秀服务股份(可予重新分配),相当于根据全球发售初步可供认购的发售股份总数约10%;及初步国际发售约3.33亿股股越秀服务股份(包括优先发售项下的3695.1万股预留股份)(可予重新分配及视乎超额配股权行使与否而定),相当于根据全球发售初步可供认购发售股份总数约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