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长春高新(000661.SZ)发布公告,公司于6月23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刘思女士、李洪谕先生、李季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其任期与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