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ST中昌(600242.SH)公告,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10月26日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拟非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1.37亿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15亿元(含发行费用),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六)项规定:“上市公司存在系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非公开发行股票: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报表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所涉事项的重大影响已经消除或者本次发行涉及重大重组的除外。”
鉴于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财务报表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目前尚未消除,公司目前不符合非公发行股票的条件。经过与相关各方的充分沟通与审慎论证,公司决定取消上述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