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高金融(00412)附属与山东高速路桥投资及北京一方就建议成立合营公司订立发起人协议

山高金融(00412)发布公告,于2021年6月28日,该公司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山...

智通财经APP讯,山高金融(00412)发布公告,于2021年6月28日,该公司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山高深圳投资与山东高速路桥投资及北京一方就建议成立合营公司订立发起人协议。

根据发起人协议,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将为人民币1亿元(相当于约1.2亿港元),其中山东高速路桥投资、山高深圳投资及北京一方同意分别以现金向合营公司出资人民币4500万元(相当于约5400万港元)、人民币4000万元(相当于约4800万港元)及人民币1500万元(相当于约1800万港元),分别占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的45%、40%及15%。

公告称,为确保合营公司未来的稳定经营和发展,订约方作为合营公司股东应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山高深圳投资于多个行业拥有丰富的客户资源、金融机构资源以及低成本便利融资的优势。作为供应链金融的核心企业,山东高速路桥投资积累了丰富的上下游客户资源,亦具备山东高速集团的业务资源及基础设施领域方面的优势,可利用供应链金融拓展多元化的融资渠道。

此外,作为中国领先的国内商业保理公司,北京一方拥有供应链金融行业经验、项目管理、运营、服务国有企业及地处中国首都的优势。合营公司成立后,订约方将有效整合各自的资源,为合营公司在商业保理行业的发展带来协同效应,同时深入挖掘潜在业务规模和利润增长。

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发起人协议的条款属公平合理,乃按一般商业条款于本集团日常及一般业务过程中订立,并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

智通声明:本内容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智通财经立场。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文中内容仅供参考,不作为实际操作建议,交易风险自担。更多最新最全港美股资讯,请点击下载智通财经App
分享
微信
分享
QQ
分享
微博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