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联合能源集团(00467)发布公告,公司已获其控股股东东方集团通知,东方集团于2021年6月29日与东方集团股份签署谅解备忘录。
东方集团股份(600811,SH)。根据东方集团的记录,东方集团是东方集团股份的单一最大股东,合共持有约29.66%的股权,并且是按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下东方集团股份的实际控制人。
根据谅解备忘录,在尽职调查、双方就定价等关键条款将进行进一步谈判、签订最终文件及取得监管批准等前提下,双方表示不具约束力的意图以促成转让由东方集团持有辉澜的70%或以上的股权及债权给东方集团股份,并将以现金和东方集团股份的新股份作为代价。
辉澜是一家由东方集团全资拥有的公司,而辉澜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本约3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