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信利国际(00732)发布公告,公司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信利工业(作为买方)于2021年1月11日、2021年7月2日及2021年7月2日分别订立协议一、协议二及协议三,以直接或间接收购公司的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信利光电约0.088%、5.40%及10.14%股权。协议一、协议二及协议三并非互为条件。
于2021年1月11日,信利工业(作为买方)与刘骏立先生(作为卖方)订立协议一,据此,刘骏立先生同意向信利工业转让成骏公司的100%股权,代价为人民币1万元。成骏公司持有32.4万股信利光电股份,相当于信利光电总股权约0.088%。
于2021年1月11日完成收购事项一后,信利光电仍为公司的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并由公司多间全资附属公司拥有约78.85%,公司及信利光电董事或彼等拥有权益的公司拥有约10.71%,及其他股东(为公司的独立第三方)拥有约10.44%。
于2021年7月2日,信利工业(作为买方)与广东粤科(作为卖方)订立协议二,据此,广东粤科同意向信利工业转让1991.92万股信利光电股份(相当于信利光电总股权约5.40%),代价为人民币2.94亿元。
于完成收购事项二(预期为2021年7月5日或前后)后,信利光电将仍为公司的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并将由公司多间全资附属公司拥有约84.25%,公司及信利光电董事或彼等拥有权益的公司拥有约10.71%,及其他股东(为公司的独立第三方)拥有约5.04%。
于2021年7月2日,信利工业(作为买方)与安华集团(作为卖方)亦订立协议三,据此,安华集团同意向信利工业转让合共3739.83万股信利光电股份(相当于信利光电总股权约10.14%),总代价为不超过人民币1.698亿元。一名信利光电董事持有安华泰诚的6%股权,而安华泰诚则控制两间安华集团成员公司。
假设收购事项二将于2021年7月5日或前后完成,于完成收购事项三(预期为2021年12月31日前)后,信利光电将仍为公司的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并将由公司多间全资附属公司拥有约94.39%,公司及信利光电董事或彼等拥有权益的公司拥有约2.06%,及其他股东(为公司的独立第三方)拥有约3.55%。
据悉,信利光电主要业务为制造触控产品、微型相机模组及指纹识别模组。信利光电为公司的主要资产及制造厂,一直为公司贡献可靠收入来源及提供支持。公司满意信利光电的财务表现,并对其未来前景抱持乐观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