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高富集团控股(00263)公布,公司已于2021年6月29日向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提交单方原诉传票( 案件编号:HCMP 907/2021 ) 申请以下命令:
1. 将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财政年度的股东周年大会的召开期间,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或该法院认为合适的其他期间;
2. 将公司在股东周年大会上提交省览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财政年度财务报表和报告文件的期间,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或该法院认为合适的其他期间。
上述申请的聆讯定于2021年8月25日上午9时30分。
公司认为,上述法律诉讼目前未对集团的正常业务及运营造成影响,日后亦不会对集团的整体业务、运营或财务表现造成任何重大不利影响。公司股份继续停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