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产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印发

作者: 智通编选 2021-07-15 16:16:37
近日,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产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

智通财经APP获悉,近日,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产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规划》明确,要依托自贸试验区产业基础条件,充分发挥产业协同发展机制,联动省内开发开放平台,集聚产业发展动力,努力建成辐射带动作用突出的高标准高质量自由贸易园区。《规划》提出,到2025年,中国(云南)自贸试验区主营收入力争在“十三五”末的基础上实现“翻两番”,开放型产业聚集度和辐射力全省领先;对缅、对越以及对南亚东南亚贸易在全国占比大幅度提升。

以下是云南省商务厅印发原文:

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产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

设立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云南自贸试验区”),是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总揽全局、科学决策作出的进一步扩大开放重大战略部署,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云南的优势在区位,出路在开放”的重大使命之一。为贯彻落实《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国发〔2019〕16号)和云南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编制本规划。

依托云南自贸试验区产业基础条件,充分发挥产业协同发展机制,联动省内开发开放平台,集聚产业发展动力,创新转型发展理念,培育发展新业态,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努力建成辐射带动作用突出的高标准高质量自由贸易园区。本规划范围为云南自贸试验区119.86平方公里区域,规划期限为2021-2025年,规划基期为2020年。

一、发展环境

(一)现状和问题

1.基础综合实力不断提高

截至2020年底,云南自贸试验区增量市场主体达到4.4万户,以全省0.03%的面积已经创造了全省26%的进出口贸易额。制度创新赋能传统产业作用逐步凸显,围绕特色和优势产业重点领域,集聚形成了以绿色食品与农产品交易、加工制造等为重点的四大特色基础产业,发展壮大了以高端装备制造与新材料、生物医药、航空经济、数字经济等为重点的五大战略性支撑产业,完善了以跨境贸易、跨境电商、跨境产能合作、跨境金融等为重点的八大沿边与跨境业态。

2.产业创新政策体系不断完善

深化制度创新引领产业发展新机制,优化投资贸易便利化制度安排,开启一、二级市场规范边民互市模式,19项金融改革试点任务均出台相关制度文件,产生了强大的溢出效应。培育创造全新产业链,形成了一批具有云南特色的重大改革创新成果。

3.产业发展营商环境不断优化

全面建立了营商环境“红黑榜”和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创新市场主体信用修复机制,优化重点外资项目协调服务模式,形成178项外资企业问题清单,改善了投资环境。

4.区域协同发展格局不断巩固

布局设立联动区域,围绕规划布局、产业发展、设施建设、公共服务等方面实现政策联动、功能互补、优势叠加。加强与国内各类载体平台合作,形成了良好的对外开放基本格局。

云南自贸试验区产业发展优势正在加速形成,但对照“形成我国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开放前沿”的战略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为大多数产品处于价值链中低端,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的格局尚未形成,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有待加快,应对国际环境新变化的政策制度创新力度还需持续强化,需要进一步对标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塑造云南自贸试验区产业核心竞争力。

(二)机遇和挑战

1.全球产业发展形势发生深刻变革

伴随全球格局将进入深度调整期,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数字经济为核心的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正加速推进,“一带一路”倡议、RCEP成为全球合作的重要纽带,为云南自贸试验区寻求新的创新发展路径创造了机遇。

2.国内产业高质量发展态势持续推进

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正进一步塑造产业高质量发展新路径,支持自贸试验区充分发挥先行先试和开放高地优势是我国构建新发展格局的一贯坚持。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制度完备、治理完善的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进程加快,东部地区产业转移引领产业布局调整,为云南自贸试验区更高水平对外开放提供了必要保障。

3.云南自贸试验区现代化产业体系加速形成

我省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的步伐正在全速推进,迫切需要云南自贸试验区依托制度集成优势,创新特色明确的产业集聚空间模式,集中有限资源,集成优惠政策,完善创新体制机制,聚力构筑迭代升级的产业体系。

二、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以可复制可推广为基本要求,坚定不移激发改革开放活力,推进更深层次改革,实行更高水平开放,全面落实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确定的目标要求,推动改革和开放相互促进。坚持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以制度创新为核心,全力推进自贸试验区贸易、投资、资金、运输、人员往来五大领域自由化便利化改革,加快构筑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开放政策和制度体系,完善产业创新政策体系,加快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全面提升云南自贸试验区在新发展格局中的嵌入度、贡献度和价值链地位。发挥云南自贸试验区在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中的核心引领功能,构建国内大市场与南亚东南亚国际市场间的战略纽带和“大循环、双循环”的重要支撑,建设具有国际市场竞争力和影响力的现代化开放型产业体系与自由贸易试验区。

(二)发展原则

以新发展理念为统领,坚持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顺应现代化产业体系构建的基本要求,集聚创新资源,推动云南产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把云南自贸试验区建设成为新时代改革开放新高地。

以制度创新为核心,坚持开放发展。以创新引领产业转型升级、动能培育、模式塑造,转变传统发展思路和发展方式,拓展产业发展新空间,推动云南自贸试验区从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打造具有云南特色的产业创新高地。

以开放型经济为抓手,坚持协调发展。服务服从国家战略,发挥自贸试验区的开放平台作用,发展开放型经济,提升产业链水平,增强产业链韧性,构建内外联动、互为支撑的产业开放新格局。

以沿边跨境为关键,坚持特色发展。推动昆明、红河、德宏三个片区强化特色品牌效应,协同联动创新区差异化发展,做大特色优势产业,做实战略性支撑产业,做强沿边和跨境新兴业态,全方位参与南亚东南亚国家产业链供应链保障合作。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云南自贸试验区主营收入力争在“十三五”末的基础上实现“翻两番”,开放型产业聚集度和辐射力全省领先。对缅、对越以及对南亚东南亚贸易在全国占比大幅度提升。依托澜沧江—湄公河合作、孟中印缅经济走廊、中老经济走廊、中缅经济走廊等国际合作机制,高水准推动由商品和要素流动型开放向规则等制度型开放转变。全面融入长江经济带、国际陆海联运新通道建设,积极参与构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区域的互动合作机制,在“大循环、双循环”格局中切入全球高端价值链和创新链。形成众多首创性、代表性产业制度创新成果,每年上报国家部委试点经验、典型案例不少于36条。现代化产业体系加快构建,创新能力明显增强,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经济发展基础进一步夯实,区域开放度和便利化水平达到全国先进水平,成为面向南亚东南亚产业开放合作新平台和国际合作资源配置新枢纽。

到2035年,云南自贸试验区实现从资源驱动型向制度引领型产业高质量发展阶段跃升,构建起以贸易自由便利和投资自由便利为重点的自由贸易政策制度体系,产业规模能级引领全省,产业综合竞争实力达到全国自贸试验区前列,形成要素集聚、功能复合、特色凸显、开放融合的多元产业发展格局。以云南自贸试验区为引领持之以恒推动世界一流“三张牌”走深、走精、走长,重塑旅游、有色金属等支柱产业新优势,培育壮大新材料、生物医药、现代物流业等新兴产业。强化对外开放平台功能,与省内各开放合作功能区联动发展,与国内各自贸试验区(港)加强合作,推动边境地区贸易创新和升级发展,构筑沿边产业合作模式新典范和现代化产业体系新引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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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上述指标是弹性的、预期性的,主要由市场决定,通过市场主体的自主行为来实现。

(四)空间布局

在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前提下,通过区域联动开发和“小组团”开发互动模式,构建以云南自贸试验区为核心,以昆明—瑞丽、昆明—河口两条大通道为主轴,滇缅、滇越2个国家经济合作圈为支撑,辐射南亚东南亚的“极点带动、轴带支撑、双圈辐射”产业空间新格局。

依托三个片区的核心极点,加快推动昆明片区与空港经济区;红河片区与红河综合保税区、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德宏片区与畹町、弄岛等区域产业联动发展,打造一批联动区域,形成资源共享、政策互通、项目互补的发展格局。

依托省内快速综合交通网络,构建以昆明为原点,“昆明—楚雄—大理—保山—德宏”、“昆明—玉溪—红河”双向延伸的区域经济发展轴带,形成网络化廊道式空间格局,打造省域集疏体系,提高辐射能力。

充分发挥陆路沿边和面向南亚东南亚的区位优势,打好沿边和跨境“两张牌”,形成双圈辐射扇面。滇缅国际经济合作圈,以德宏片区为引领,加快昆保芒瑞经济带建设,重点面向缅甸开放合作,打造成为云南参与孟中印缅经济走廊建设的重要战略支点。滇越国际经济合作圈,以红河片区为引领,以河口为核心,重点面向越南开放合作,联动红河综合保税区、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依托泛亚铁路东线,打造成为云南对接西部陆海新通道的重要战略支点。

三、制度创新赋能产业发展十大工程

持续深化全方位、深层次、根本性制度创新改革,强化首创性、差别化、专属性产业政策探索,加强开放战略前瞻性研究,加快形成成熟定型的产业制度创新体系。

(一)市场准入便利化工程

实施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行动,按照便利、高效、透明的原则,畅通市场循环,疏通堵点,努力实现市场准入畅通、开放有序、竞争充分、秩序规范。健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实行以过程监管为重点的投资便利措施,逐步实施市场准入承诺即入制。开展个人破产制度改革试点。

(二)贸易及通关便利化工程

全面推广单证无纸化,推动海关直接使用市场监管、商务等部门数据办理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注册登记。深化海关“两步申报、两轮驱动、两段准入、两类通关、两区优化”改革,进一步提高通关便利化水平。

(三)产业转移承接深化工程

按照“合建”园区分别管理、“共建”园区共同管理、“租借”园区自我管理模式,建立完善“飞地经济”产业合作区税收征管和利益分配机制及跨省迁移企业继续享有原有资质、认证。

(四)产业协同联动培育工程

推进昆明片区发挥整体性系统性示范性效果,红河片区、德宏片区突出沿边特色优势,形成三个片区既良性竞争、又协同发展的高质量协同创新格局,拓展联动区域的示范作用。加强与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渝经济圈等区域协同联动,更好地服务全国发展大局。

(五)财税和金融扶持工程

统筹省级部门专项资金,优先用于支持云南自贸试验区建设发展。采取银团贷款、混合贷款、项目融资等方式,优先对云南自贸试验区内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政府合作、国际产能与装备制造合作、能源合作等领域重大项目给予合理的金融支持。

(六)土地资源精细化保障工程

全面提升土地资源精细化利用水平,建立完善低效用地盘活利用机制,探索土地混合使用和建筑复合利用的新模式,实行土地全生命周期管理。

(七)劳动力区域化配置工程

推进省级部门与毗邻国家签署跨境人力资源合作协议,探索建立外籍务工人员管理长效机制。提高入外籍留学回国人员工作生活便利和外国人才工作许可便利。

(八)资本要素跨境合作工程

推动设立云南自贸试验区产业引导基金。鼓励引导基金参股投资股权投资基金、并购基金,撬动民间资本向自贸试验区聚集。加快推进金融信息、票据流通、信用体系一体化。

(九)科学技术创新工程

建设创新型云南自贸试验区,加快科研成果从样品到产品再到商品的转化,带动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蓬勃发展。大力促进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等相互交织、相互支撑,建立与国际接轨的知识产权保护和运营体系,打造国际一流创新环境。

(十)数字经济赋能工程

加快建设“数字经济、数字政府、数字社会、数字城市”,建立“数字云南自贸试验区”全景地图以及产业热力地图。建立健全跨区域资源基础设施网络共享机制,鼓励第三方公平使用。建立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扩容国际通信出口宽带,推进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数据枢纽建设。

四、重点产业业态及任务

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以经济发展为首要,顺应产业集群化、现代化、规模化发展趋势,加快发展四大特色基础产业、五大战略性支撑产业、八大沿边与跨境业态,打造云南产业高水平对外开放新高地。

(一)特色基础产业

1.绿色食品与农产品交易

支持探索“大产业+新主体+新平台”发展模式,加快“云品”优质绿色食品加工业发展,聚焦茶叶、花卉、水果、蔬菜、坚果、咖啡、中药材、野生菌、牛肉等特色产业领域的培育与发展,重点打造高原特色农业产品多层次、多环节转化增值的精深加工全产业链。在自贸试验区探索建设国家级种源保护基地(库),设立“种子银行”,推动将云南建成全国种质资源保护体量最大省份。探索打造云南与中南半岛粮食贸易大通道,开展边境农业示范工作,加强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建设。

2.加工制造

加快承接家电、纺织服装等出口导向型消费品制造业;重点发展汽车摩托车组装、生物制药等出口加工产业;大力发展天然香料、香水等日用化学品制造业;积极发展节能节水器具等绿色消费品产业。大力发展先进装备制造业,全产业链承接东部沿海地区、粤港澳大湾区装备制造产业转移;支持昆明片区加快新能源汽车和乘用车发展;支持红河片区打造智能硬件产业园区。大力发展翡翠珠宝加工,争取国家批准在德宏片区设立“翡翠交易所”,创新“进口高端消费品展示交易平台”模式。

3.康养文创

构建集健康、养老、养生、医疗、康体等为一体的大健康产业体系;积极争取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将其属(管)的部分公立医院的品牌、商标、技术、管理等以特许经营形式,提供给区内医疗机构使用;支持红河片区、德宏片区申报首次药品进口口岸;加快推动周边国家外籍医务人员、患者及陪同人员到区内诊疗的入境、停留居留便利化。引进知名国际国内品牌会展及与我省八大产业发展的关联展会落户自贸试验区;鼓励和支持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支持云南文化创意产业开发试验区创建,大力推进红河“建水紫陶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建设和德宏“全国翡翠文化产业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建设,争取在昆明创建进出口文创产业示范园区和文创产品研发交易中心。全面发展数字文化产业、会展节庆、演艺娱乐、文创设计等文化产业和国际教育培训。

4.绿能产业

加快国际能源资源合作开发力度,加大对境外油气资源的利用,推进跨境油气管道互联互通建设,适时推动建设中缅油气管道复线工程;推进石化产业“稳油强化”,力争石油炼化一体化项目落地;建设区域性能源保障网,着力构建全覆盖、强支撑的省内电网,加快推进与周边国家高等级电力等互联互通通道建设,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国际能源枢纽。推动节能环保服务专业化、高效化、系统化发展,推广多种形式的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建设完善第三方节能环保服务体系;开展分布式新能源与电动汽车联合应用示范,推动用能权、碳排放权、排污权、水权等交易。

(二)战略性支撑产业

1.总部经济

支持有条件的区域发展外商投资总部经济,鼓励跨国公司地区总部、贸易型总部、民营企业总部和国际组织(机构)地区总部等各类功能性及特色产业总部机构在云南自贸试验区集聚;发展平台经济、共享经济,培育打造一批“独角兽”企业,对接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中国—南亚博览会、中国—东盟博览会等重大平台,聚焦跨国公司、行业领先企业,加强总部企业对接服务,建立更具竞争力和影响力的总部经济发展平台;加快推进大宗商品现货市场、能源交易中心等平台经济项目落地,加快重大功能平台和载体集聚,形成规模效益。

2.高端装备制造与新材料

支持集成电路产业的重大项目优先布局、核心技术和产品攻关,构建智能终端研究院、集成电路产业技术平台、5G智慧数据开源平台等产业平台。鼓励设立外商独资飞机维修企业,培育壮大多层次全球维修检测业务体系;鼓励成立合资航空(部附件、自制件)等制造企业,培育航空产业链;鼓励在昆明综合保税区开展航空器材的保税维修业务;支持建设电子产品等废弃物逆向物流交易平台。发展面向市场和行业需求的新型视觉智能机器人和相关控制、测量、检测系统;积极发展农林植保等无人机整机产品、服务机器人、救灾机器人、养老机器人、教育机器人、医疗机器人等新品类。鼓励发展农用机械、重化矿冶设备与工程机械、轨道交通装备等高端专用设备产业;探索先进技术装备、关键零部件及其他机电产品(医疗器械等高风险产品除外)等平行进口。大力发展能源装备制造,加快量产新能源汽车项目建设,鼓励构建“发电端—储能端—配售电端—整车制造端—充电端—后服务端”于一体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新模式。支持建设全国重要的有色金属加工基地,发挥基础优势推动新材料产业发展,建设区域性多功能的有色金属交易市场平台;支持建立有色金属储存基地,打造稀贵金属产业集群、钛产业集群及铜精深加工产业等特色鲜明的新材料产业集聚区。

3.生物医药

鼓励企业申报世界卫生组织预认证、开展新型疫苗产品国外注册、推进产品国际化。推动中医中药产业发展,支持建立中国—南亚(东南亚)国家中医医疗联合体和中医医院集群;争取中国中医科学院在区内建设分院,成立国际针灸培训中心;支持提供传统中医药服务的中医诊所、门诊部连锁化发展。加快精准医疗产品开发,推进具有重大需求的白蛋白、凝血因子、免疫球蛋白等产品产业化进程;支持企业开发3D生物打印再生医学产品,将医学3D打印技术纳入医疗服务收费项目。鼓励细胞治疗产品研发,加强细胞产品应用基础研究和转化研究,推进细胞产品临床研究项目备案;推动建设细胞产品制备中心、设细胞产品检测中心,积极开展区域性第三方检测评价服务。建设工业大麻全产业链,打造工业大麻科技创新引领区和产业发展核心区;支持设立国内外工业大麻企业总部中心、科技成果转化中心、产品展示体验中心;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建立工业大麻交易中心。探索建设仿制药研发生产国际合作基地;支持上市许可持有人品种转化落地;鼓励企业积极开展国际认证和境外申报,参与美国食品药品监督局(FDA)、欧洲统一(CE)、世界卫生组织(WHO)等国际先进体系认证。

4.航空经济

实施航空“强基拓线”工程,加快建设昆明国际航空枢纽,完善航空网络布局,加快推进长水综合交通枢纽建设,建成西南对外开放的现代综合交通枢纽。发展智能仓储、无人配送、低空无人机配送等新业态新模式,扩大长水机场国际中转集拼业务试点范围,开展航班时刻改革试点;积极争取昆明航空枢纽建设所需的包括第五航权在内的国际航权,试点开展公务机按照包修协议报关业务,将公务机所有人、运营人及委托代理公司纳入试点申请主体范围。支持昆明长水国际机场探索“空空+空地”货物集疏模式;推动昆明航空物流冷链基地建设,开发面向南亚东南亚的低温货物航空运输市场。推动临空服务产业发展,积极引进国际航空货运组织、国内外航空教育培训和技术服务机构,积极培育通用航空服务市场。

5.数字经济

推动新基建健康发展,加快5G产业空间布局,构筑现代基础设施网络,在智慧政务、智慧城市、智慧交通、数字医疗、数字环保等领域率先实施一批示范带动项目。支持企业利用工业互联网平台,支持骨干企业打造一批数字工厂、无人车间和无人生产线。率先规划布局省级区块链产业园,建设区块链集成应用示范园区。依托5G网络部署和全省高精度高分辨率影像数据资源,发展智能无人驾驶产业,推进北斗高精度形变监测在大型结构体的应用以及北斗地基增强站的建设。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产业集聚基地和人才培育基地。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的跨境技术转移交易平台,推动前沿产业集群急需的“卡脖子”技术、装备和材料等重点领域跨越发展。创建国家多语种软件及多语种人工智能产业示范园,发展软硬件研发制造、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内容服务等产业,壮大面向南亚东南亚的多语种软件及多语种人工智能产业。

(三)沿边与跨境业态

1.跨境贸易

大力发展边民互市贸易,优化互市贸易组织方式,发展边民互助合作组织;支持在边民互市市场内,由双方边民完成互市交易、报关、报检、完税、结汇等手续;支持将越南、缅甸等国的农果产品,尽快纳入《获得检验检疫准入的产品种类及输出国家/地区名录》。借助昆明俊发·新螺蛳湾国际商贸城和德宏州瑞丽市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优势,构建相适应的外贸管理体制和政策支撑体系;支持市场采购贸易与跨境电商融合发展,探索试点市场闭市期间成交新渠道。打造全国重要的国际转口(离岸)贸易中心,支持资信良好的企业开展具有真实背景的离岸转手买卖。鼓励增设免税店,适当提高免税限额,进一步增加免税商品品种;推动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试点建设,建立黄金珠宝、高级定制时装等时尚高端消费品发布、定制和展示交易中心。加快推动建设牛肉、成品油、天然橡胶大宗产品储备基地和储备库;支持红河片区推进矿产品、金属制品、机电设备、运输设备等大宗商品交易。扩大社会服务业市场准入,创新服务贸易管理模式,争取率先试行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管理;支持企业通过新设、并购、合作等方式开展境外投资合作,鼓励区内专业服务机构到周边国家设立分支机构。

2.跨境电商

大力培育和发展跨境电商企业,打造跨境电商功能集聚区,推进昆明、德宏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以及中国东盟—河口跨境电商物流产业园、瑞丽跨境电商产业园建设;加快红河片区、德宏片区国际快件监管中心建设;打造区域性跨境电商寄递服务中心和海外仓、国际转口配送基地。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出口监管试点,根据海关总署统一部署,积极推动“9710”、“9810”监管模式实施;探索小商品贸易与大宗商品贸易联动的新型易货贸易模式。支持在红河片区、德宏片区建设边境仓,探索“海外仓+边境仓+保税仓”的“多仓联动”布局模式,推进跨境电商与跨境物流、边民互市深度融合;推动跨境电商线上融资及担保方式创新,支持跨境电商平台企业与结算银行、支付机构在依法合规前提下积极开展人民币计价、结算业务。

3.跨境产能合作

鼓励创新“落地加工+边境贸易”模式,依托红河片区北山边民互市改革试点,创新“边民互市+工业加工+边境贸易”示范区。争取将边民生活必需、有利于提高边民生活水平的物品纳入准入范围。加大科技领域国际合作力度,引导各类创新主体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共建创新平台,鼓励企业设立海外研发中心;支持与周边国家共建科技成果孵化基地和科技企业孵化器;鼓励企业在境外开展并购和股权投资、创业投资,建立研发中心、实验基地和全球营销及服务体系。支持加大境外矿产资源开发力度,组织装备制造、建筑、电力、水利等工程企业参加工程项目投标;推动中缅伊洛瓦底江陆水联运大通道建设、缅甸105码货场硬化援建工程、瑞丽至缅甸曼德勒公路改造提升等项目。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的跨境电力合作交易平台,深化与缅甸、越南等国家电力联网,实现中缅、中越直流联网,积极参与筹建澜沧江—湄公河电力合作中心,推动云南能源国际枢纽和能源交易中心建设;依托昆明电力交易中心,丰富现货、期货和其他电力金融衍生品。推进跨境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试点,鼓励区内企业在缅甸、老挝分别组建企业联盟作为开展跨境肉牛养殖产业的市场主体;鼓励引进国内外研发机构和企业投资参与成年牛血清和牛副产品的生物和医学开发研究。

4.跨境金融

有序扩大金融领域对外开放,支持符合条件的南亚东南亚等国家金融机构设立外资金融分支机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除外);鼓励自贸试验区内符合条件的保理企业开展跨地区的保理业务;允许境外资产管理机构与中资银行或保险公司的子公司合资设立由外方控股的理财公司;支持境外金融机构投资设立、参股养老金管理公司;支持跨境融资、跨国企业集团跨境人民币资金集中运营,按流程和企业需求合规开展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推动人民币作为跨境贸易和投资计价、结算货币,支持区内企业使用人民币进行跨境投资;支持企业境外母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在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支持金融机构和企业按规定从境外融入人民币资金;指导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和外资银行加入跨境支付系统CIPS;探索现钞出入境携带证制度。探索设立保险创新综合试验区,推进与南亚东南亚国家签订保险业双边监管合作协议,实现理赔查勘相互委托或结果互认;鼓励保险机构设立跨境保险服务中心,在边境口岸设置保险综合服务点;支持与境外机构合作开发跨境医疗保险产品,开展国际医疗保险结算试点。建立完善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数据等要素市场,健全要素价格形成、市场运行、参与分配机制;加快区域性股权交易中心、特色要素交易中心、大宗商品国际现货交易中心建设。

5.跨境人力资源合作

鼓励发展国际教育培训产业,推动建设中国—东盟教育培训中心、澜湄职业教育培训基地、澜湄职业教育与产业发展研究院等机构和平台。探索开展职业资格国际互认;允许在中国高校毕业的优秀留学生在自贸试验区就业和创业,按规定向其发放《来华工作许可证》;开展外国高端人才服务“一卡通”试点,在自贸试验区管委会建立国际高端人才就业服务中心。加强国际劳务合作,试行外籍入境务工人员在区内一次最长可停留90天,按规定为入境务工人员中的外方管理人员签发1-2年多次出入境有效的工作类居留证件,做好外籍入境务工人员备案办理工作。

6.跨境园区建设

完善跨境产业园区体系,支持内外企业共商共建缅甸皎漂工业园区、老挝万象赛色塔综合开发区和缅甸曼德勒缪达工业园区云南产业园、缅甸密支那经济开发区等境外园区,打造一批绿色食品、装备制造、钢铁、建材、化工、物流等境外产业基地。鼓励资源运营模式创新,推动实施“重资产投资运营”和“轻资产管理输出”模式创新,助力搭建良好境外载体支持企业“抱团出海”,拓展国际产业合作新空间。

7.跨境物流

鼓励开展国际多式联运,鼓励发展卡车航班,探索“航空+高铁+公路”联运模式;推动中缅国际运输通道建设取得重大突破,中越、中老泰国际运输通道全面畅通。利用云南自贸试验区内综合保税区特殊优惠政策,开展保税物流服务;推动跨境电商保税物流服务平台建设,优化“前店后仓”模式,提高跨境电商报关、报检效率,节约物流成本;搭建保税文物、艺术品电子交易平台,实现保税展示、跨境电商和线下交易的衔接。推动中越铁路越南段准轨化改造;完善国际班列补贴政策,支持中亚(滇越)铁路班列做大做强;按“定点、定线路、定时间、定标准、定企业”五定原则,先行先试缅甸、越南车辆经红河片区、德宏片区到省内其他经济功能区的跨境运输直通政策。推动跨境运输车辆牌证互认,加强甩挂运输等先进模式在跨境物流中的推广运用,探索在滇越等国际陆路通道上开展跨境甩挂运输试点。打造冷链物流园,加快形成以公铁联运为主体的高端、高附加值的冷鲜食品集散中心;开拓国际冷链物流体系,推动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工程;探索开行中越(河口—海防)跨境冷链班列,提高鲜活农产品铁路冷链运输比重。

8.跨境旅游

积极发展文化旅游,提升“上合昆明马拉松赛”、“昆明环滇池高原自行车邀请赛”、“昆明高原国际半程马拉松赛”、“中国红河—越南老街两国一赛道国际自行车赛”等一系列知名赛事活动品质和影响力;打造旅游精品线路,支持以昆明片区为节点重点建设“滇中核心旅游圈”,以G56杭瑞高速和泛亚铁路西线为依托,建设“昆明—腾冲—芒市—瑞丽—密支那—曼德勒—仰光”滇缅国际旅游走廊;以G8011昆河高速和泛亚铁路东线以及G80广昆高速至麻栗坡等干线为依托,建设“昆明—玉溪—河口—胡志明市—曼谷”昆河国际旅游走廊。加快推进设立跨境旅游合作区、边境旅游试验区,形成南亚东南亚黄金旅游圈;支持南亚东南亚国家旅游企业或机构在自贸试验区内设立中外合资的旅行社,开展出境游业务;支持企业或机构建设中医药康体保健旅游示范基地和健康体验园,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康体文化养生品牌和健康医疗旅游目的地。

五、保障措施

(一)深化规划衔接融合

加快与“一带一路”、RCEP、中欧双边投资协定、CPTPP等国际经贸规则和标准对接。聚焦自贸试验区制度安排与RCEP标准差异,聚焦RCEP协议承诺高水平开放的重点领域,完善服务贸易、竞争中性、环境保护、边境社会治理等领域开放合作制度。加强与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协调,各自贸片区产业发展规划有关空间性内容应形成数据库成果,纳入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管理。省级部门编制的重点专项规划、部门有关产业规划、有关地区(园区)产业规划应注重与本规划内容的衔接和对应。各自贸片区产业规划应在本规划基础上进一步细化深化,着重突出操作性,注重规划衔接的综合效能提升。

(二)完善督导评估机制

各自贸片区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全力推进制度创新引领产业发展的各项工作,谋划新思路、拓展新空间、构建新格局。省直有关部门应按照本规划要求,积极协同争取国家对产业创新政策的支持,细化相关政策措施。云南自贸试验区工作办公室应加强统筹指导,结合规划制定年度产业发展制度创新和招商引资指引,分阶段对产业发展建设情况开展全过程评估。

(三)打造招商服务生态

建立重大项目统筹机制,加强重大项目引进工作的部门联动,加强与行业协会合作,开展“靶向”招商,以最大努力、最强力度、最实举措、最高效率争取更多世界500强、中国500强、央企和民企500强以及有关行业隐形冠军企业、特色优势企业落户云南自贸试验区。

(四)积极优化营商环境

以需求为导向,全面赋予片区省市级经济管理权限。扩大外商投资领域,结合自贸片区重点支持产业和项目,分层分类积极推进引进高匹配度、高认同感、高协同性的外资企业,深化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进一步明晰政府和企业责任,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完善简约透明的行业准入规则,进一步扩大企业经营自主权,实现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建立公平、高效、有序的市场化退出机制,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本文选编自“云南省商务厅”,智通财经编辑:熊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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