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ST粤泰(600393.SH)发布公告,公司于7月19日收到控股股东粤泰控股之一致行动人广州城启相关情况通知及发来的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21)粤破终56号《民事裁定书》。
申请人长城资产与广州城启等执行一案,长城资产在广州中院执行过程中,以广州城启无法清偿到期债务为由向广州中院申请破产清算。后广州中院经审理作出(2021)粤01破申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不予受理长城资产申请。长城资产随即上诉至广东高院。近日,广州城启收到广东高院(2021)粤破终56号《民事裁定书》,广东高院认为,广州城启具备《中国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破产原因,裁定撤销广州中院(2021)粤01破申4号《民事裁定书》,指令广州中院受理长城资产对广州城启的破产清算申请。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案件案卷尚在移卷过程中,经公司核实,广州中院尚未收到移回的案卷,未作出正式的破字号《决定书》,亦未选定破产管理人。待广州中院收到上述案件案卷并作出破字号《决定书》后,广州城启将正式进行破产清算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