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ST同洲(002052.SZ)发布公告,公司(“原告”)于近日收到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送达的立案通知(案号:(2021)粤 0307诉前调22420号)。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已于近日受理了公司与深圳市盛丰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告”)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
诉讼请求: 1、判令确认原告与被告签订的《工业园租赁合同》及其补充协议解除;
2、判令被告按《工业园租赁合同》的约定,自2014年12月1日起向原告支付已拖欠租金(至2021年6月25日)60,464,541.76元;
3、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拖欠租金的违约金2,855,682.71元(年租金 14,277,913.56元20%计算);
4、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其欠缴的水电费等费用2,440,211.28元;〈上述第2至4项费用合计金额65,760,435.75元〉
5、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