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东方证券(03958)发布公告,公司分别于2021年6月21日和2021年7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的议案》。为进一步整合资源、提高效率,有效提升业务拓展和客户综合服务能力,公司拟吸收合并公司投行业务全资子公司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东方投行)。
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东方投行的所有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客户协议等合并入公司,东方投行全部债权及债务由公司承继,东方投行的员工全部由公司管理接纳,东方投行的独立法人资格注销,原东方投行的分公司在经监管部门批准或备案后拟变更为公司的分公司。
本次吸收合并事项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尚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