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东岳硅材(300821.SZ)发布公告,公司股东长石投资有限公司近日收到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一)解除对被执行人长石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东岳硅材84,074,598股股票的冻结。(二)将被执行人长石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东岳硅材84,074,598股股票过户至申请执行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名下,以抵偿被执行人债务总金额(含案件受理费等费用)共计1,024,028,604.88元。上述财产所有权自本裁定送达申请执行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时起转移。(三)申请执行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可持本裁定书前往登记机构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