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东华科技(002140.SZ)发布公告,近日,本公司收到由实际控制人中国化学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转来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关于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份有关事项的批复》(国资产权[2021]337号,以下简称“《批复》”)。
国务院国资委原则同意本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6359.3432万股A股股份,化学工业第三设计院有限公司(SS)、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SS)以现金分别认购不超过1635.9343万股、14723.4089万股股份的总体方案。《批复》要求中国化学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指导相关股东按照国有股权管理的有关规定,正确行使股东权利,维护国有权益,促进股份公司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