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新能源(01798)发布公告,公司于2016年11月7日发行的2016年度第3期超短期融资券将于2017年4月19日到期兑付。
该融资券的发行总额为人民币20亿元,有效期为162天,兑付日为2017年4月19日,利率为2.94%,并将自2016年11月8日起计息。
公告显示,托管在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的债券,其付息兑付资金由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划付至债券持有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债券付息兑付日如遇中国大陆法定节假日,则划付资金的时间相应顺延。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应在付息兑付前将新的资金汇划路径及时通知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此外,因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未及时通知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而不能及时收到资金的,发行人及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