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宁娜(00126)发布公告,4月12日,附属嘉丰置业有限公司与 亮华有限公司订立买卖协议,嘉丰置业有限公司将以6864.78万港元出售香港九龙漆咸道南115号达成商业大厦1楼、2楼及3楼的商铺以及15楼、16楼、17楼及18楼的办公室。
公告称,该等物业于2016年9月30日的账面净值约为5580万港元,预计出售事项获得收益约1184.7万港元。
据悉,该集团拥有该等物业以赚取租金收益。现时,仅部份该等物业(即1楼、2楼及3楼的商铺以及15楼的办公室)受现有租约约束,而该等物业的余下部份为空置。
董事会认为,出售事项为该集团变现其于该等物业的投资的良机,亦可改善集团的流动资金及整体财务状况。拟将出售事项的所得款项净额用作集团业务的一般营运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