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精测电子(300567.SZ)公告,自2021年6月22日至2021年8月2日期间,公司股票已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精测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即64.18元/股),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已触发“精测转债”的赎回条款。
公司董事会结合当前市场情况及公司实际综合考虑,决定本次不行使“精测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精测转债”。如后续“精测转债”再次触发赎回条款,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提前赎回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