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ST天山(300313.SZ)发布公告,2021年8月3日,公司收到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21)浙02民初1472号《改期开庭通知书》,现因客观原因,公司与大象广告追偿权纠纷一案改定于2021年8月26日上午9时15分在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十五审判庭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