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力(02380)公布,于2017年4月18日,公司全资附属公司新泰中电与山东院订立工程总承包合同,据此,山东院作为承包商将就新泰项目的发展及建设提供工程、采购及施工服务。
通过充分利用和有效整合农业设施与光伏发电设施,以兴建一个农电互补的示范项目,新泰项目涉及在中国山东省新泰市兴建一个与农业设施结合的光伏发电站,规划容量为100兆瓦。
根据合同,新泰中电作为雇主应付的总代价为承包费用人民币约3.64亿元(含所有税款),按照承包商就有关兴建光伏发电机组与农业设施及配套设备所提供的各类服务。
公告显示,山东院为国家电投的间接附属公司,而国家电投为公司的最终控股股东,并拥有公司已发行股本约55.61%。故山东院为公司关联人士。因此,工程总承包合同属于公司的一项关联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