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4月20日发布公告,其全资子公司联交所谴责大成糖业(03889)前独立非执行董事高云春违反《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附录五B表格所载形式向联交所作出的《董事的声明及承诺》所载的责任。
作为对其违规行为的制裁,高云春日后欲出任另一发行人的董事,联交所上市委员会根据《上市规则》第3.09条评估其合适程度时会将今次事件列入考虑因素。
联交所表示,在2007年及2009年作出的《声明及承诺》中,高云春向联交所提供了住址。联交所从未收到任何更改该地址的通知,故一直视该地址为高云春最新住址及联络地址。
上市部一直调查高云春是否违反其《声明及承诺》。上市部以挂号方式寄往该地址的信函均因数据不详及遭拒被退回,而以平邮方式寄发的信函则未被退回。上市部亦曾致电高云春,通话中高云春表示该地址已失效,但却拒绝提供有效的新地址。上市部多番尝试透过该公司联系高云春,但均告失败。他并无提交任何陈述,亦无出席聆讯。上市委员会裁定上述事项属违规而且违规情况严重,决定谴责高云春违反《声明及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