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岛(01105)授予承建商对印刷楼进行机电设备工程

所有机电设备工程预计于2017年10月31日或之前完成。董事认为机电设备工程竣工后将令集团节省潜在租金和能源支出,以及有更好的运作协同效应。

星岛(01105)公布,于2017年4月21日,公司透过间接全资附属公司泛华,判予承建商机电设备合约,据此,承建商将于工地进行机电设备工程,代价为5294.3万港元。

机电设备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按机电设备合约订明提供于工地进行所有机械、电力、消防及管道设备工程中所需的所有劳工、材料、设备及工具,以装备、设置及完成工程。

印刷楼是位于工地的一座8层高的未经装修工作室大楼。如公司分别于2014年12月19日有关可能扩建及使用印刷楼为集团香港总部,及2015年10月23日有关印刷楼扩建工程的总合约的公告所披露,机电设备工程及其他装修工程完成后,印刷楼将被集团占用以作其业务运作,包括集团的印刷活动及现时位于香港筲箕湾东旺道3号星岛新闻集团大厦运作的其他部门。

所有机电设备工程预计于2017年10月31日或之前完成。董事认为机电设备工程竣工后将令集团节省潜在租金和能源支出,以及有更好的运作协同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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