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闽东电力(000993.SZ)发布公告,该公司于近日收到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1)沪03破38号,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持有45%股权的参股公司上海东溟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溟公司”)因营业执照吊销多年,且东溟公司股东上海全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长期无法联系,致使东溟公司股东会无法按《公司章程》规定进行解散及清算。公司关于东溟公司项下的长期股权投资已全部计提了减值准备。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同意我公司根据《公司法》和东溟公司章程规定,在通过召开东溟公司股东会不能实现自行清算的情况下,采取东溟公司股东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清算。
为此,我公司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依法强制清算东溟公司。2016年1月22日,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裁定,受理东溟公司的清算申请。2016年3月1日,上海浦东法院出具《决定书》由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组成清算组,作为东溟公司资产管理人,开展东溟公司清算工作。东溟公司经清算后资不抵债转入破产清算程序。2021年1月26日,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受理东溟公司破产清算。
2021年6月22日,东溟公司管理人作出破产财产分配方案。2021年7月5日,公司作为债权人收到分配款项4579871.42元。
2021年7月15日,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裁定,终结上海东溟投资有限公司破产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