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勋龙(01930)发布公告,于2021年8月27日,勋龙(苏州)(公司一间全资附属公司)与买方(昆山市张浦镇建设局)订立本协议,根据本协议勋龙(苏州)同意出售及买方同意购买处置资产,总代价为人民币1505.88万元。
处置资产指目前由勋龙(苏州)拥有的位于中国江苏省昆山市张浦镇阳光中路2号不动产(包括房屋建筑物及土地使用权)及部分机械设备。目前,处置资产主要用作集团的模具测试及调整、试产的车间及办公楼。
公司现拟将处置事项所得款项用作集团未来可能收购土地的资金及集团的一般营运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