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ST新光(002147.SZ)发布公告,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股东新光集团通知,获悉新光集团收到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的(2021)浙07执407号执行裁定书,裁定注销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的质押登记手续。
本次解除质押股数32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