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鹏鹞环保(300664.SZ)发布公告,公司子公司鹏鹞生物科技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长环罚字〔2021〕NA018号),长春市生态环境局于2021年4月27日对鹏鹞生物科技进行调查,发现鹏鹞生物科技实施了Ⅱ期建设项目未进行环保验收,且投入生产的环境违法行为。长春市生态环境局于2021年8月3日决定对鹏鹞生物科技处以罚款人民币贰拾万元整的行政处罚。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长环罚字〔2021〕NA019号),长春市生态环境局于2021年4月27日对鹏鹞生物科技进行调查,发现鹏鹞生物科技2020年5月建设一套天然气烘干设备,未办理环保手续,且投入生产。长春市生态环境局于2021年8月3日决定对鹏鹞生物科技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万贰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子公司鹏鹞奥霖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长环罚字〔2021〕JT030号),长春市生态环境局于2021年6月22日对鹏鹞奥霖进行调查,发现鹏鹞奥霖实施了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排放大气污染物的环境违法行为。长春市生态环境局于2021年8月12日决定对鹏鹞奥霖处以罚款人民币壹拾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事件发生后,公司要求鹏鹞生物科技、鹏鹞奥霖查明原因并按环保部门要求采取整改措施,同时要求相关部门和子公司开展全面自查,加强项目运营过程中的控制与监督,加大环境保护方面管理力度,切实履行环境保护责任。目前,鹏鹞生物科技、鹏鹞奥霖已按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缴纳相应罚款。本次事件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公司将引以为戒,进一步增强环保意识,持续提高内部管理和控制水平,切实履行环境保护责任。